

关于开展艺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教师/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师风师德建设,贯彻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校园风尚,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水平高、教研、动手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师、辅导员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教师、辅导员引领、示范、辐射的作用,提升艺术学院的品牌影响力。学院将开展“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教师/辅导员”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参与人员
艺术学院全体教职工及各年级学生
二、活动时间
10月18日-11月18日
三、评选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做到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3、过程自始至终都以学生投票数量为准
四、活动主要负责单位
艺术学院
五、承办部门
艺术学院新闻中心
六、参评条件
1、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热爱教育,关爱学生。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院
各项规章制度。
3、必须完成本学年的工作任务。
4、教学、管理能力突出,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喜欢,在上年度课程教学、学生管理学生评教中平均成绩90分以上。
凡有发生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七、评选办法
1、人选推荐:
参加“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教师/辅导员”候选人,提供1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并附一张生活照,照片要求1M以下。上报艺术学院新闻中心郑志辉处,邮箱:494480083@qq.com,然后通过艺术学院微信平台,进行15天的公平投票,评出10名“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教师”和5名“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辅导员”。
2、时间安排:
(1)提交个人材料阶段(10月18日-10月21日)
(2)投票评选阶段(10月23日-11月8日)
(3)整理公布投票结果阶段(11月10日-11月18日)
(4)总结表彰(11月)
八、表彰办法及奖品设置
表彰办法:
1、学院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3天。在此期间,任何人均有权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学院进行表彰。
2、对评出的“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教师/辅导员”在艺术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颁奖表彰,现场宣布评选结果并进行颁奖。
奖品:颁发“燕京理工学院艺术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人气教师/辅导员”字样的奖杯、荣誉证书。 燕京理工学院艺术学院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