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工作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我校青年学生志愿者时刻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仅参与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还积极投身于社区服务、公益捐献、扶老助残等校外志愿活动,在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及实践育人教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更多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校团委决定开展“优秀志愿者”的评选活动。 一、 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认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2、志愿者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0小时。(或担任志愿服务团队主要负责人半年以上,需指导老师开据相关证明) 3、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工作,有较高的志愿服务经验,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志愿服务任务,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4、志愿服务过程中无任何负面效果,未给学校及志愿服务组织造成不良影响。 二、 评选要求及评选步骤: 本次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是展示我校志愿者服务成绩、宣传志愿精神的一项具体工作,各院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细致、及时地做好评选对象的选拨推荐工作,做到事迹突出优秀,材料充分准确。 1、优秀志愿者的评选,依据北院之星评选流程进行。 2、各团支部所推选校级优秀志愿者须填写申请表一份(见附件),撰写6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 3、申请表、事迹材料、志愿者证以各院团总支为单位于 4、学工处和校团委对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进行审核及公示,公示期为 三、评选名额和表彰工作 1、根据学院注册志愿者人数,按照1%的比率,各院团总支进行推荐工作。推荐名额:理工学院12人、信息学院14人、经管学院30人、文法学院12人、国际商学院16人、艺术学院7人。 2、学工处和校团委依据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终志愿者标兵及校级优秀志愿者名单。 3、评选出的志愿者标兵及优秀志愿者在第十二届团学颁奖典礼上一同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共青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