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各院、各学生班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精神,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对学生毕业各环节的激励作用及在建设良好学风校风过程中的促进作用,结合我校“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试行)”,学工处特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
院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参照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试行)。
二、评选名额
详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院推荐,学生上网自行下载、填写推荐表(手写,一式两份),并另附纸上报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打印版)一份。
2、各院所需推荐表到学工处网站下载打印,自行认真填写,如有污损,视为无效。
3、所有申报材料和各院推荐名单的汇总表以院为单位于6月1日17:00之前上报到学工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特此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学 工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