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美丽大学·魅力北院”摄影展通知
各院学生会:
在我校迎接教学评估之际,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全院摄影爱好者在北院的大舞台上充分展现自己,学院特举办 “美丽大学•魅力北院”摄影活动。此次活动将让同学们加入发现美、感知美、建设美的行列,用镜头捕捉校园“美”,定格学校发展和建设的精彩瞬间,并用文字诠释美的内涵,给全校师生带来美的享受。
一、活动主题
“美丽大学·魅力北院”——摄影展
二、活动安排
1、活动策划指导:
学工处处长:范 凡
艺术院党总支书记:谢 光
指导老师:李 晖 宣 银
2、活动时间及地点
筹备时间: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6日
展出时间:2012年4月23日——2012年4月25日
活动地点:教学楼D楼一层(暂定)
三、具体事项
1、征集对象: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全体师生
2、作品要求:
作品主题突出,构图美观,色彩丰富,内容健康向上;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可以单幅作品,可以是组照(不超过5张);不能使用电脑合成等制作方式改变原始图像,如有发现作假行为,则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要求:
摄影展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艺术性;业余组着重表现生活美,作品主题要求能展现“寻找最美的校园一角”各类照片,题材不限,照片拍摄时间不限,可以从校园风景、校园纪实方面入手,鼓励新的、有创意的摄影手法。
(1)校园风光类: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校园的任何一角、任何时刻都有可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要求重点展现校园的风采,能感受到多姿多彩的景观特色;
(2)校园纪实类:(包括校园生活+校园人物):反映我校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最好能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纪念价值,包括校园的重大事件、建设场景等,也可以是时代背景下的一些校园动态、校园现象。同时,我们也鼓励校园人物的摄影,反映当代大学生的大学生活风貌,及引起我们反思的一些事物(可附详尽图片说明);
(3)创意类:可以用独特的视角拍摄大学中的美好瞬间,或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讲述一段故事等。
4、专家评审:
沈宏 张红 周艺 刘洋 于勇 兰晶晶 王晓晖 杨洋 刘丽
5、评选规则和奖项设置:
评选规则:
作品主题鲜明,主体突出,构图简洁,色彩丰富,内容健康。
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公平、公开、公开的原则评出各个奖项。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 荣誉证书、精美礼品一份
二等奖6名: 荣誉证书、精美礼品一份
三等奖10名: 荣誉证书、精美礼品一份
优秀奖若干名:荣誉证书、精美礼品一份
6、作品投稿:
⑴、投稿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
⑵、作品提交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收齐后统一汇总学院学生会指导老师,参展作品需填写摄影作品登记表一份(电子版本),详见附录1,附录2。
⑶、作品以电子版提交,作品照片大小不得小于1M不大于10M,每张照片须配200字内的文字说明。
特此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工处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艺术院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