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深入开展雷锋月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2012年3月5日是雷锋同志逝世50周年的日子,也是毛泽东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积极组织、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我校青年学生努力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校团委决定于今年3月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践行青年责任”为主题的“雷锋月”活动。
一、活动主旨
以“传承雷锋精神,践行青年责任”为主题,积极倡导我校青年学生踊跃加入到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中来,用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理念,增强我校广大学生青年的爱国爱校意识,以此培育大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活动主题
传承雷锋精神,践行青年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活动一:先锋1+1
活动简介:1、志愿者社区服务活动。在计算机、法律、英语、健康、艾滋病防治等方面帮助社区居民、敬老院孤寡老人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宣传相关知识,帮助他们提高社会公共意识。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以我校地域优势,发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走进农村、了解农民现状、农业问题,结合大学生优势进行实践调研,初步了解农村所需,尝试建立学校优秀学生与农村实际需求相切合的志愿服务团队。
活动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活动简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动员全校青年志愿者,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最终成为每个学生、每个班级、每个学院的自觉行动。
活动三:北院之星--志愿者之星评选活动
活动简介:为进一步巩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在“传承雷锋精神,践行青年责任”主题活动中表现优秀的青年志愿者,在三月份雷锋月中开展志愿者之星的评选活动。各院团总支在2012年3月27日前推荐1-2名在志愿服务(主要)、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09、10、11级),上报学工处李家曾老师,由校团委在四月初开展评选会,综合评定后在第十二届颁奖典礼中给予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各团总支、各支部前期要充分进行活动可行性调研、精心组织策划,以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同时服务大局,形成主题统一、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共同掀起我校“雷锋月”系列活动的高潮。
(二)立足自身、发挥优势。各团总支、各支部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创新活动形式,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团总支、各支部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做好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学雷锋”典型。要求在活动过程中打出志愿者旗帜,佩戴志愿者徽章并尽可能的戴志愿者帽子,树立志愿者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汇总材料,按时上报。各团总支在2012年4月6日前提交本学院“雷锋月”活动材料,作为各团总支评优的依据。
共青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